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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法典化与习惯缺失之忧

引用
立法的激情正在催生这中国的民法典,然而,习惯也正被漠视乃至排斥.对于民事立法来说,习惯是社会自生自发秩序的存在形式,是社会变革的主要路径,是立法得以贯彻实施的条件.习惯的缺失意味着国家通过立法剥夺了社会的抗干预能力,削弱了法律的创新能力和校正机制.

习惯、民法典、法典化

11

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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