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法典化与习惯缺失之忧
立法的激情正在催生这中国的民法典,然而,习惯也正被漠视乃至排斥.对于民事立法来说,习惯是社会自生自发秩序的存在形式,是社会变革的主要路径,是立法得以贯彻实施的条件.习惯的缺失意味着国家通过立法剥夺了社会的抗干预能力,削弱了法律的创新能力和校正机制.
习惯、民法典、法典化
11
DF01(法的理论(法学))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138-146
习惯、民法典、法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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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01(法的理论(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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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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