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利益到权利--以正义为中介与内核
实现利益与解决利益冲突需要评价利益的正当性,只有获得正当性评价的利益才能上升为权利.平等、自由主体的共同参与是确立正义原则的前提,确立方式只能采用多数规则(即民主方式).正当性评价的结果即正当利益,包括个人正当利益(普遍的个人利益和”具体个人的善”)和社会公共利益.正当利益的制度化即权利.利益、正义与权利三者间的关系由此贯通.简单说,正义是评价利益正当性与否的程序,也是正当性评价的结果--正当利益;正义是权利的内核,亦是利益走向权利的桥梁.
利益、正义原则、正当利益、权利
10
D9 ;F12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7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