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的重构(下)--以法院调解的改革为重点
调解作为中国自古就存在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甚至是社会治理的一种制度性或体制性存在,在现代仍然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本文采取一种综合各种功能的多元价值论,主张客观地认识调解的各种功能和价值.同时,力图通过对于以法院调解改革为重点获取的实证资料的分析,提出一种有关我国调解的功能和价值的建设性的意见或理论框架,实现一种对于调解的重构,以使其获得现代转型和重生.
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法院、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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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8;DF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中-美合作项目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9页
9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