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政、合法性与效率:全国人大组成的修改和乡镇人大任期的变革
@@ 我想就宪法修正案的以下三项内容发表自己的看法.(一)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修改新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59条第1款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将这一款修改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针对这一修改王兆国明确指出”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作这样的修改,符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①当然,这一修改的意义不仅于此:
宪政、合法性、效率、全国人大、组成、乡镇人大、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修正案、特别行政区、少数民族、回归祖国、自治区、直辖市、宪法第、王兆国、香港、名额、军队、澳门
10
D62;DF0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