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法律制度创新
@@ ”制度”指称的对象可以包括:(1)普遍性的立法规则;(2)行政习惯和惯例;(3)行政组织机制;(4)表征规则特征的特定公共产品,如道路、交通标志.制度创新是社会发展的一种激励方式,创新首先要弄清制度遗产,即制度背景.五十多年来,我国演进而成的行政法律制度遗产大致分为三类:计划体制的思想和规则;缺乏效率和公正的财产制度;扭曲的权利理论和权利规则.这些制度都受特定价值观的影响,都有自己独特的道德伦理.把握行政法律制度的内在道德性,要考虑两个因素:人权的尺度,即权利的要素,使行政规则与人类基本道德原则相契合;可行性,即行政行为的可理解性和可接受性,主要是成本效益的衡量.
中国、行政法律制度、行政规则、制度遗产、权利理论、内在道德性、组织机制、制度创新、制度背景、行政行为、行政习惯、社会发展、立法规则、可理解性、可接受性、交通标志、计划体制、激励方式、公共产品、道德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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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F0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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