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侦查制度的完善——以两大法系侦查模式的比较为视角
侦查作为侦查机关代表国家针对个人进行的追诉活动,几乎无时不面临限制或者剥夺公民个人自由和权益的问题,也存在着侦查机关和侦查人员滥用权力的危险.各国都试图构造出完全、合理的侦查模式.由于两大法系刑事诉讼制度的差异,形成了英美法系国家的双轨制侦查模式和大陆法系国家的单轨制侦查模式,这两种侦查模式各有利弊.我国的侦查模式在打击和惩罚犯罪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因而需要借鉴两大法系侦查模式良性运作经验,对我国侦查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使其适应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人权保障的需要.
侦查模式、侦查制度、双轨制、单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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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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