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仲裁监督机制及其完善
中国仲裁有内部监督、行业监督和司法监督等三种形式,以司法监督为重心.本文通过比较两大法系有关法院监督仲裁的范围,分析了中国法律界关于中国仲裁监督机制的不同观点以及全面监督论与程序监督论.对于中国仲裁监督机制的改进,本文并不侧重于构建各种具体规则,而主张确立支持仲裁的观念、在仲裁的司法监督上强调严肃执法、确立仲裁员道德规范及审慎确定司法监督的范围.
仲裁、仲裁监督、法院干预、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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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中国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107-112,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