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概念的反思与重构
本文对证据概念中的两种主要观点“事实说”与“根据说”进行了反思,提出了“法律存在说”的主张,即证据是指法定人员依法收集调取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法律存在。“法律存在说”克服了“事实说”存在的认识论缺憾,弥补了“根据说”目标不明、过于抽象的不足,使证据的概念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程序价值论相统一的基础之上,兼顾了真与善的追求,是符合诉讼实际的。
事实说、根据说、法律存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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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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