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日刑法中的信赖原则
信赖原则是德日刑法理论中确定过失责任程度的重要理论,首创于1935年的德国判例.依信赖原则确定过失责任,其根据有限定的预见可能说和限定的违反注意义务说的不同解释.交通领域适用信赖原则应符合社会相当性的要求,交通领域之外能否适用信赖原则,在理论上有肯定说和否定说的不同见解,实务上有不同的判例.
信赖原则、过失责任根据、社会相当性
7
D91;D90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66-71
信赖原则、过失责任根据、社会相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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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1;D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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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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