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0183(x).2014.02.017
警察出庭作证制度初探--以新刑事诉讼法的实践情况为视角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警察可以对案件的程序性和实体性事实进行出庭作证,由于法条颁布时间较短,相关规则尚不充分,实践中公、检、法三机关对新法的适用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同时,从警察出庭作证的理论分析,警察出庭的身份、证明范围等问题也具有争议,值得进一步斟酌与讨论。
出庭作证、非法证据排除、质证、证明力
D925.2;R95;TP311.13
2014-03-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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