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抓效率、集群智强化侦查监督力度和实效
近年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在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以全面推进侦查监督改革为契机,充分发挥、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牢记"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狠抓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审查逮捕的质量和效率,增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的力度和实效,在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上取得了新进展.2009-2011年,兴宁院受理审查逮捕案件共1380件2035人,批准逮捕1772人,不捕263人;捕后不诉33人,其中存疑不诉14人,相对不诉19人.连续三年,没有出现捕后绝对不诉、判无罪和撤案等案件质量问题,实现了社会效果、政治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结合.
侦查监督、人民检察院、南宁市兴宁区、监督力度
D926.34;F323;F279.246
2013-01-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