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3.30.008
我国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的创新型发展
20世纪60年代,法律诊所教育模式发端于美国,21世纪初,我国逐步引入法律诊所课程.该课程本土化过程,我们充分发挥了法律诊所课程的真实性、互动性、技能性的实践课程特色.与此同时我们也面临诸如案件的来源有限、学生的办案身份受限、经费保障不足、法律诊所课程师资有限的问题.为了探索法律诊所实践教学的创新型发展,我们必须立足法律诊所与实践教学基地、法律援助中心的有机结合的发展路径,依托现行法律规定,通过部门协调解决学生办案身份.借助政府法律援助财政支持缓解经费不足,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双向互动构建多层次的师资队伍.
法律诊所、实践教学、创新型发展
G642;D926.5;G423
陇东学院青年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甘肃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培育项目
2023-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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