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3.29.012
用户权益保护视角下人工智能侵权问题研究
本文在介绍人工智能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从人工智能算法逻辑层面论证了问题发生的必然性、伦理挑战与特定知识域风险.提出应当立法明确商用主体可以直接作为侵权行为的被诉对象,并采取举证责任倒置.接着从方便诉讼的进行、不破坏现行法律体系的选择、经济效率最大化的选择三个角度对观点予以论证.最后,还对人工智能侵权问题进行了立法逻辑上的思考.
人工智能、算法侵权、商用主体担责
D923.8;F232;F832.51
2023-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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