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3.27.038
个人破产制度本土化路径研究
在当今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不论是在防范社会风险方面,还是在建构基础制度方面,一个基本的趋势是个人成为破产法主体.我国自 1986 年制定《企业破产法(试行)》后,已有 30 余年的个人破产制度空白,导致我国《企业破产法》一度被戏称为"不完整的破产法"或"半部破产法",不仅导致自然人无法寻求法律帮助摆脱债务困境,还使得人民法院案件积压,阻碍《企业破产法》的有效实施.因此,本文从多维度来审视个人破产制度本土化的构建问题,以期真正发挥出个人破产制度应有的效用.
个人破产、现实困境、制度构建、本土化路径
D924.13;C912.4;D62
2023-10-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18-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