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3.21.039
不定期继续性合同任意解除权目的及制度探析
任意解除权无需满足特定的要求即可行使,这对以持续给付为内容的不定期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十分重要.由于不定期继续性合同没有约定或确定期限,合同当事人可能面临受合同无期限约束的不利境地,任意解除权的存在能够使当事人自由地从合同无限期的约束中及时抽离,但任意解除权赋予权利人不受合同绝对约束的权利,可能对合同的稳定性以及当事人之间的信赖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对任意解除权的权利正当性、权利构成、权利行使主体、权利排除可能以及责任承担等问题的探究是十分必要的.
《民法典》、任意解除权、不定期继续性合同
D922.61;TP393;TU723.1
2023-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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