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23.20.053

虚拟偶像著作权法律问题探析

引用
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时代下,AI、VR和 5G技术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果.随着Z世代消费主体的崛起,以人工智能、面部和动作捕捉技术为基础的新型虚拟偶像产业得到了初步的发展,与以往的"初音未来"等传统虚拟偶像相比,新型虚拟偶像以更为多元的泛娱乐活动形式吸引着消费者.由于虚拟角色和真人表演之间存在差异,因此不能完全沿用相关的法律法规适用方法.在虚拟偶像产业发展初期,由于目前学界讨论不多,实务案例较少,因此本文旨在通过分析虚拟偶像的独有特征,讨论虚拟角色的法律适用规则是否可以直接用于虚拟偶像,以及提出完善有关法律体系的建议.

著作权、虚拟偶像、知识产权

D923.41;F264.2;G633.8

2023-08-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60-162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23,(20)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