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3.19.018
"知假买假"背后的法律问题探究
自1993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首次引入惩罚性赔偿规则后,《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民法典》中也陆续进行了相关规定.然而上述的法律之中,均未明确"知假买假"索赔人是否具有消费者的主体身份,导致了"知假买假"索赔行为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则存在争议.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一般仅支持食品、药品领域的"知假买假"索赔行为,范围较窄,可以结合当前实际情况,考虑扩大适用范围.
"知假买假"、消费者权益保护、惩罚性赔偿
D923.8;R951;F830
2023-07-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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