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3.17.015
新时代我国网络隐私权行政法保护的优化路径
行政法作为调节公法关系的基本法,对于维护人民群众在公法领域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地位.伴随着隐私权边界的扩展,传统意义上的私法保护已经无法解决当今日益复杂、数量剧增的网络隐私侵权案件,也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隐私意识需要.所以,就必须在公法范围内增设对于人民群众隐私权尤其是网络隐私权的行政法保护,以充分弥合私法救济上的不足,减轻被害人的诉讼成本,拓宽网络隐私权的边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必须要以成文法的形式,采取明确统一的网络隐私权行政立法保护,明确行政法中"隐私合理期待"的判断标准,强化对于网络隐私侵权行为的行政监管.
网络隐私权、行政法、公法保护、侵权责任、优化路径
D923.8;F32;F252
2023-06-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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