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3.15.025
网络直播中的刑法规制问题研究
网络直播市场快速发展的弊端已经显现.从行业特征来看,网络直播的特点是互动性强、普遍性、多样性和时空不受限,但对于直播及其内容缺乏严格的审批,导致该行业门槛低,网络主播质量参差不齐,行业缺乏自律,法律法规规制体系不够完善,从而导致网络直播犯罪行为逐年高发.本文研究了网络直播在刑法视角下的主体特殊性和行为特殊性,并围绕当前比较常见的网络直播犯罪行为,开展全面、深入的剖析,从中探讨刑法规制方面的一些突出问题,望能为此方面研究提供一些参考.
网络直播、违法、特征、刑法规制
D924.3;F275;F832.51
2023-06-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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