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3.11.005
刑事从业禁止"从其规定"的司法宣告
对《刑法》三十七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从其规定"是否需要司法宣告,实践中存在较大争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刑事司法的公正性.刑法从业禁止具有实质上的保安处分属性和形式上的裁判规范属性,应据此区分刑法从业禁止和行政法从业禁止.基于文义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对从业禁止"从其规定"应予司法宣告,需要对个案情况进行具体判断并裁量适用.在刑事判决中,可以援引行政法的规定,禁止内容和禁止期限原则上应与行政法保持一致.
从业禁止、"从其规定"、裁判规范、司法宣告
D924;D20;D633.0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HB21FX006
2023-06-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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