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34.051
我国设立专门化家事审判机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近年来,国家经济迅猛发展,人们的民事活动更加频繁,越来越多的民商事案件随之产生,家事案件也成倍增长,为切实解决家事矛盾引发的纠纷,从2016年开始,最高法推出家事审判改革,以在各个地方设立试点法院的模式进行改革,各试点法院以家事纠纷解决机构专业化为主进行了一系列尝试,最后得出了启示,家事审判无论是其内在因素或是其在外因素,都决定了在处理其产生的纠纷时不能完全照搬传统的民商事审判模式.因此,设立家事审判专门机构,这在我国十分必要.
家事案件、家事审判机构、专门化、分析
F59;D913.9;F833.313.1
2022-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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