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34.022
企业合规刑事化试点中的检察监督
检察机关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的表现,能够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同时也能够促使社会经济得到切实保障,充分显现出国家在治理体系方面的逐步创新和改革.对于涉案企业,采取合规不起诉制度,具有很多法理依据,其中包含单位犯罪刑事责任大小、承担方式、企业优化管理制度等内容.对于涉案企业,检察机关首次采取合规不起诉制度,第二期改革试点工作也已取得显著进展.通过实践观察,检察机关需要以对企业的合规计划设计流程等内容进行监督,同时还需要第三方对企业合规进行评价.企业刑事合规体系构建,属于复杂的治理问题,同时也涉及刑事实践,检察机关如何有效监督和发挥作用,需要深入研究.
企业合规、刑事化试点、检察监督
D926.34;D252;D630.9
2022-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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