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33.010
多重视角下我国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探析
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是商标共存制度的核心问题.基于合同自由的视角,应充分肯定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但如果从公共利益保护的视角,应限制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我国《商标法》不应盲目借鉴国外立法例,而应立足自身文化传统,秉承一贯的立法价值取向,有限度地承认商标共存协议的效力,既要保留私权人意思自治的空间,又要防止商标混淆损害公共利益.
商标共存、共存协议、商标混淆、公共利益
D923.43;I206.6;F270
2022-1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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