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22.31.036

上市公司股票的可售性冻结研究

引用
上市公司股票的财产特征以及财产保全目的,决定了对上市公司股票采取可售性冻结是可行的.无论是财产保全申请人还是被保全人提出申请,法院都应当准许对上市公司股票采取可售性冻结.准许可售性冻结的,法院应当提前固定被保全人在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并对该资金账户采取明确具体资金额度的保全冻结,确保属于首次冻结后,再实施可售性冻结登记.

财产保全、上市公司股票、流通性、可售性冻结

D925.1;F830.39;K892

2022-1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11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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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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