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28.051
高空抛物罪的理解与适用
高空抛物罪作为《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微罪,由于缺乏相应的司法解释,该罪的构成要件和司法认定仍需探究.例如对于"高空"的定义不仅限于空中还应包括"高处";低处弹跳至高处落下也应属于"抛物"行为;对于"情节严重"的界定具体应结合主观恶性等要素思量.若高空抛物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可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故意毁坏财物罪等.高空抛物行为没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符合刑法分则中其他罪名的,则以其他犯罪论处.
高空抛物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刑法修正案(十一)
D925.2;H0-06;C913.5
2022-09-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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