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27.017
行政裁定驳回起诉后再行起诉问题
起诉人不服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以其不符合起诉条件裁定驳回起诉.随后当事人提交新证据、有新事实又起诉,后诉契合起诉条件时,人民法院不宜简单、机械地以其构成重复起诉裁定驳回起诉后引导该起诉人申请再审,而是应当对当事人的再次起诉理由之正当性、适法性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应予受理,并根据审理情况作出裁判.
裁定驳回、再行起诉、依法受理、化解争议
D925.1;D630.1;TP311.52
2022-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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