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25.023
《公司法》视角下对董事任职资格及离职的分析和建议
公司制度传入我国不过一百多年的时间,其中经历了简单的翻译上理解,到社会实践中发现大量问题的过程,都需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一一完善.如同公司与我国传统"商号"有所区别一样,公司中股东和董事也与传统理解上的"老板"并不一样,董事作为公司经营的执行者与公司出资人,股东之间既存在相互信赖相互依存,又存在作为个体之间的差异和矛盾.董事在任职和离职上常常受到法律和公司管理的约束,我国《公司法》立法上倾向于对公司利益的保护,董事在出现消极资格或者需要离职的情况下,如何做到公司和董事的权益都得到合理保护,值得我们分析研究.
董事、任职资格、离职
TV211.1+4;TQ171.6+5;F272.92
2022-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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