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22.24.022

对管辖异议裁定申请再审的几点思考

引用
程序正义才能带来实体正义,就律师实务及诉讼技巧来讲,确定管辖法院是诉讼的重要程序,正确选择管辖法院既是程序正义的要求,有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降低诉讼成本,同时也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对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的程序权利.但是,针对管辖异议裁定当事人能否申请再审,现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无相对明确的规定,各地法院在审判实践与裁判口径上均存在较大差异,且理解和适用上也不尽相同.近日,笔者办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就涉及了管辖权的再审程序,也让笔者对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之问题再度思考.

管辖异议、再审、程序正义

D925.1;R943;G78

2022-08-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7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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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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