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23.035
《民法典》视角下探究我国居住权制度的理解与适用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让人民住有所居,包括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兼顾的住房制度.为响应这一要求,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民法典(草案)》《民法典(二次审议稿)》和2020年5月28日正式通过的《民法典》都在物权编下增加了居住权的内容、制度,明确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并登记占有和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稳定生活居住的需要.但居住权涉及问题较多,尤其在居住权人离婚情况下,保留居住权的必要性备受争议,合理解释和明确该制度的具体适用可为其完善做出铺垫.因而本文围绕《民法典》居住权的设立正当性切入探究,对有关制度进行解释、分析,以供参考.
民法典、居住权制度、适用
D923.2;D616;F293.31
2022-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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