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20.025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违法所得处理方式 ——以互联网金融传销为例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自入刑以来至今,犯罪的形式和手法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销组织利用网络平台、APP等,采用互联网传销模式,搭建传销层级,隐蔽提成比例,给传销犯罪的认定带来困难,传销参加者的参与动机、积极性也发生变化,犯罪分子退出的违法所得如何处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笔者从本罪现状、类案比较、处理难点、解决办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互联网金融传销、违法所得、司法实践
F832.33;D922.28;F274
2022-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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