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18.021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在《民法典》中的适用
我国《民法典》在第九百九十六条提及了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内容,这是我国在立法层面上第一次对这个问题进行明确的规定.但该法条是将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限定在侵害人格权的前提下,也无法解决本身具有精神利益的合同违约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的救济,具有其局限性.笔者通过相关的学说梳理和比较法进行分析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具体做法,认为我国也应当顺应趋势,在合同领域的一定范围适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笔者认为我们应对《民法典》中相应的法条做扩张解释,从而为在合同领域内适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提供法律依据,并通过归纳总结适用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四种合同类型,将其适用限定在一定的合同范围内,以期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的问题在《民法典》中能够得到更好的适用.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精神利益、合同类型、人身属性的法益
D9;TU984;G635.5
2022-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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