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17.034
知识产权检察职能统一履行的实践思考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有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当前知识产权一体化保护的趋势下,检察机关必须将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四大职能有机结合,统一履行知识产权检察职能,充分整合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资源,强化协同保护力度,优化协同配合机制,共同推进构建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知识产权、司法检察保护、检察职能统一履行、实践路径
D923.4;G642.0;R197.32
2022-06-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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