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12.029
《民法典》自甘冒险制度的司法适用分析
我国《民法典》在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中首次确认了自甘冒险制度,该条规定将此规则限定于"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排除活动参加者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情形,并规定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文体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需要针对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各种因素进行分析.首先"一定风险"不可随意做扩张或限缩解释.其次行为人故意及重大过失应当认定为同一活动的参加者实施的超出一般过失的情形.最后应当注意行为人、活动组织者以及场地管理者各方责任的认定与协调.
自甘冒险、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
D923.6;F830.4;G80-05
2022-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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