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09.021
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承认与执行的欺诈例外
欺诈例外是内地与香港间拒绝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的法定理由,根据判决样本的分析结果,内地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欺诈"的内涵、范围、审查标准尚有诸多问题."欺诈"内涵的认定应注意内地《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欺诈"与本文研究主题的区别;认定"欺诈"范围应更细化具体,不应一刀切否认内在欺诈;"欺诈"的审查标准可以参照内地再审制度的规定.本文针对内地现行制度的不足,梳理出一套欺诈例外制度,以期推进两地司法判决的流通.
判决承认与执行;欺诈例外;司法实践
2022-03-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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