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03.046
就判决前数罪执行中发现漏罪的并罚探讨
用刑罚对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进行评价,本身就是一个要衡量多种利益的过程,具有一定的难度,特别是在司法实务中,由于犯罪分子不尽相同、犯罪行为也各有特点,这更是给法条的适用带来了困难.在这其中,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就引起了颇多争议,比如,针对有期徒刑适用数罪并罚规定时,由于对并罚的基准理解不同,引发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分歧[1],本文也是就这一分歧进行深入探究,希望能够为实务中适用法条提供一些启发.
判决前数罪;漏罪;并罚基准
2022-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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