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2.03.044
民事执行中企业法人参与分配规则的适用 ——以《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至五百一十六条为中心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五百零八条至五百一十六条依次规定了自然人、其他组织及企业法人作为被执行人在资不抵债时的清偿分配规则.其中,自然人、其他组织适用参与分配制度;企业法人适用执行转破产制度,且在破产不能时适用优先清偿规则.实务中对两者存在混淆和争议,为解决该问题并提高执行转破产适用率,可借鉴《强制执行法(草案)》对《解释》进行调整.
企业法人;参与分配;执行转破产;公平受偿
2022-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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