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31.029
《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正确适用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时,往往会向用人单位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而在司法实践中,部分地方基层法院或劳动仲裁委往往要求劳动者只能择一主张——经济补偿金或经济赔偿金,或认为经济补偿金已经为经济赔偿金所包含.笔者认为该司法实践现象未能正确区分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适用情形,存在损害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隐性风险,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应当分别判定适用与否,二者之间并非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本文针对该问题,结合相关法条、引用实际案例予以论证.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分别适用
2021-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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