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30.061
关于房企破产中购房人利益保护制度的完善
破产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利益,实现公平受偿.最高人民法院一项重要的司法文件①规定,购房消费者在满足支付款项比例后,其就享有优先于建设工程承包人获得清偿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也倾向于适用该规定给予购房消费者特殊保护.而理论界对这种特殊保护的合理性及合法性的观点不一,存在分歧.故本文将结合现有关于购房人利益保护的法律规范,分析购房人优先权保护的法理理论,并对此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破产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人;优先权;完善建议
2021-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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