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30.002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公平分担损失规则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公平分担损失规则从原《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到现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实质性修改仅有一处,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担损失,修改为"依照法律的规定"分担损失,立法机关的原意很明显,想以此修改解决因该条规定使以往司法裁判标准模糊造成的适用范围过宽、裁判尺度不统一乱象.由于对该条的"法律的规定"理解不统一,使其司法适用要件仍处于模糊状态.此种情况下,本文尝试在解析该条含义的基础上,剖析该条的构成要件,并以此解决司法适用乱象.
公平分担损失规则;条文含义;构成要件
2021-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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