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28.018
著作权视野下视频截图的性质认定
视频截图能否构成摄影作品,在确权纠纷中,法院判决反映出:一、单以独创性为认定标准,缺乏对内涵的统一判断;二、以截图创作的技术手段为作品表达的创造性,不符合作品本质.加之忽略截图的特质,独创性理论在操作中出现了困境.笔者参考著作权原理,重构独创性并结合唯一性理论,作为视频截图作品判定标准,解决摄影自动化引发的作品认定纠纷.
视频截图;著作权;独创性;唯一性
2021-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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