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26.023
《民法典》中合同相对性的法律适用问题论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比,本款将"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修改为"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虽然只多了一个"仅"字,但法条所要表达的意义却大为不同.本文将对合同相对性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并辅之以笔者亲自办理的案例,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二款在司法实践中适用中的变化及变化的影响,进行论述.
民法典;合同相对性;法律适用
2021-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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