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26.008
《民法典》视域下个人信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
《民法典》展现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先天优势,一方面它不仅能够确定个人信息权人在人格和财产上的利益,另一方面还能平衡权利人与信息处理者在权益上的关系.在没有颁布《民法典》之前,[1]我国大多情况下会选用《民法总则》中的具体人格权,即隐私权,来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隐私权并不能全面覆盖个人信息的范围,其范围远远大于隐私权.它们之间存在着差异,运用隐私权的相关规定并不能很好地解决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本文在《民法典》的基础之上分析我国个人信息的法律途径以及其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新规定和新途径,进一步明确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个人信息;《民法典》;保护现状;法律保护途径
《民法典视域下个人信息法律保护路径研究》s202010383054
2021-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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