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25.022
后民法典时代知识产权法保护与利益平衡机制研究
要想构建知识产权人与公众之间的和谐关系,就需要研究一种权利平衡机制对二者的利益与权利进行权衡与协调.在后民法典时代没有将知识产权法作为重点设立内容,因此,更需要将建立知识产权法的利益平衡机制作为重点,建立更加合理的知识产权法理论体系.在此背景下,重点对知识产权中各个利益主体进行分析,并基于利益平衡机制,阐述各个主体需要实现的利益平衡内容,根据分析结果给出建立利益平衡机制的具体途径,由此实现专有知识与公有财产之间的和谐.
后民法典时代;知识产权法;利益平衡机制;权利与义务
2021-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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