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25.010
跨域性生态城市群规划法律制度研究 ——以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为视角
为了解决生态城市群规划法律指导政策落实力度不足的问题,将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作为研究视角,对跨域性生态城市群规划法律制度建设展开深入研究.通过分析现行城市群规划法律制度与生态城市群规划法律制度建设存在的不足,采用增设跨域性生态城市群规划群体参与制度的方式,充分考虑社会群体的真实意愿,了解市场发展对此方面的真实需求,确保群体表达内容在法律制度中得以有效体现.同时,改进法律制度中监督检查内容,完善跨域性生态城市群规划法律制度责任机制,落实法律制度在此过程中起到的引导、指示、评价、预测、教育等功能,使建设的法律制度在规划跨域性生态城市群中真正起到指示与参照作用.
跨域性;生态城市群规划;法律制度;监督检查
校级基地科研项目《生态城市规划法律制度研究——以长治地区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为视角》JD201801
2021-10-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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