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22.011
婚内财产侵权赔偿研究 ——以田某诉崔某侵害财产权为视角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女性获取财富和经济独立的能力也与日俱增,我国《民法典》采用夫妻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方法对婚姻关系解除时的财产分割进行了明确的指引,但配偶一方通过盗用配偶身份信息贷款用于自己挥霍从而增加夫妻共同债务、故意毁坏财物等方式贬损夫妻共同财产价值等行为导致夫妻共同财产的减少,无过错方在维持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向过错方请求侵害财产权的损害赔偿时却遭遇难题.
婚内;财产侵权;赔偿
2021-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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