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21.068
约定仲裁的实现担保物权
诉讼与仲裁均为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通常情况下,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斥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主管.实现担保物权程序规定属于非讼程序,具有诸多不同于诉讼程序的特征.仲裁条款不应排斥人民法院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主管,担保物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仲裁协议;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正当性
2021-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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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57
10.3969/j.issn.2095-4379.2021.21.068
担保物权;仲裁协议;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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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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