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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2095-4379.2021.21.068

约定仲裁的实现担保物权

引用
诉讼与仲裁均为解决民事纠纷的重要途径,通常情况下,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斥人民法院对案件的主管.实现担保物权程序规定属于非讼程序,具有诸多不同于诉讼程序的特征.仲裁条款不应排斥人民法院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的主管,担保物权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

担保物权;仲裁协议;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正当性

2021-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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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5-4379

14-1188/D

2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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