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21.059
律师辩护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的若干问题研究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委托律师、援助律师及值班律师均应被定位为"辩护律师"的角色.值班律师为嫌疑人提供法律服务不应仅限于形式,应转向实质辩护层面.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压缩了律师"对抗式辩护"的空间.辩护律师应主动寻求与公诉人的平等对话,将辩护重心转向审前的"交涉性辩护".辩护律师与嫌疑人意见发生冲突时,律师可以选择独立辩护,但必须基于为嫌疑人的利益考量.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质性辩护;交涉性辩护;独立性辩护
2021-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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