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21.21.024

刑事案件中的电子证据相关问题探讨

引用
在案件发生过程中形成的,通过数字化形式传输、处理及存储的,可以证明案件事实的电子数据,即为电子证据.其通过各种介质才能够识别出来,否则没办法进行识别.同时电子证据本质上是以电子形式存储及传输的数据,其具有易变性的特征,电子数据容易被修改,并且修改了还不容易被发现.电子数据又具有不变性的特点,只要电子介质还在,随时可能恢复.只有熟悉了电子数据,掌握了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冻结、封存方法和法律规定,才能在刑事案件中让电子证据发挥"证据之王"的作用.随着科技的发展,电脑、手机等电子产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占据了重要地位.既然在生活中占据了重要地位,那么在刑事案件事实的证明中也就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电子数据作为证据已成为信息时代当之无愧的"证据之王".

刑事诉讼;证据;电子数据

2021-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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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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