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2095-4379.2021.19.055
公证为"三农"提供法律服务的思考与实践
公证制度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构成之一,对保障自然人以及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现实意义,也是消除"三农"问题,促进农村产业发展,确保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但是长期以来,受公证制度普及程度和教育知识的制约,农民对公证法律服务态度淡漠,维权意识缺失.一方面农民不懂公证,怕麻烦、怕花钱、怕没用而不愿利用公证制度;另一方面,公证服务三农大多停留在办理农村房产继承这一传统领域,服务被动.这对于双方的长远利益都是极其不利的.国家三令五申强调要解决好"三农"问题,我们更要看清公证服务"三农"所遇到的困难与契机,积极投入农村市场,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为农民服好务,为自己谋出路.
公证;"三农"问题;法律服务;实践
2021-08-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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