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10.3969/j.issn.2095-4379.2021.12.018

"否定论"视域下强人工智能刑事责任主体地位浅析

引用
电子机械的运动与人类生理机能的运动之间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人工智能无法优越于上千年人类历史文明的积淀.符号主义无法模拟出人脑生物体产生的不可预测的意识输出.从犯罪论来看,强人工智能不具有生命体所产生的意识,在根本上无法具备违法性认识以及期待可能性.

强人工智能、意识、刑事责任主体

2021-05-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4-45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制博览

2095-4379

14-1188/D

2021,(12)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